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13~015)

C013 勞工於例假日出發前往外地參加訓練、講習……等,該日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C0014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於年度中離職,其離職時應否發給未休特別休假工資
C0015 勞工所申領之普通傷病給付,得否抵充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折半發給之工資疑義


C013 勞工於例假日出發前往外地參加訓練、講習……等,該日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八月十七日台八十一勞動二字第二六一九八號函
勞工於例假日出發前往外地參加訓練、講習……等,如該日並無工作事實,可依本會七十八年六月三日臺(78)勞動二字第一三三六六號函釋:「

勞工奉派出差或受訓,乘車時間,是否屬工作時間,法無明文規定。」辦理



C0014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於年度中離職,其離職時應否發給未休特別休假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七二二二號函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於年度中離職,其離職時應否發給未休特別休假工資,應依其當年度所擇特別休假之法令規定辦理。



C0015 勞工所申領之普通傷病給付,得否抵充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折半發給之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四月二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七五八六號函
有關勞工因普通傷病住院,所申領之傷病給付,雇主如已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代辦手續,則該項給付得抵充依勞工請假

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應發給之工資。
如勞工不願填具勞工傷病診斷書申請普通傷病給付,雇主得就原工資二分之一與傷病給付之差額給付之。
(勞工保險條例瑿行細則第五十八條)
第五十八條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領之保險給付,應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之請求,由投保單位先行墊付保險給付之一部或全部者,投保單位於墊

付後,得於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手續時,取得該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之證明,請求保險人將其墊付金額逕寄該投保單位歸墊,保險人並應於給付通

知表內註明之。
前項投保單位之墊付應交由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本人受領。




Tag:勞動契約,勞資糾紛,人力資源管理,公司規章及薪資規劃,退休規劃,理財規劃,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顧問,保單健檢,南山人壽,個人及公司避稅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