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7日 星期六

辨識憂鬱症…其症狀有時可能相當出人意表

憂鬱症會影響多人的情緒、生命的價值觀、行為、甚至某些身體功能,如睡眠及飲食或活力。憂鬱症患者幾乎都會感到悲傷或憂心,並常出現暴躁或焦慮的現象。

許多憂鬱症患者也可能會有自尊心減弱的現象,且想法較消極(換句話說,他們可能常會認為"我無法做到"或者"這是沒有用的")。

憂鬱症有許不同的症狀:有些症狀很容易辨識,有些則較難以辨識。憂鬱症的第一個徵兆通常是習慣行為發生改變:例如,患者可能會變得暴躁孤僻,也會開始出現睡眠及食慾方面的問題。憂鬱症的常見症狀包括:

。出現悲傷、憂鬱、或沮喪的感覺
。對曾經喜愛的事物喪失興趣(如性行為或其它活動)
。食慾降低和體重減輕(有時也可能是體重增加)
。難以入眠或睡眠過度
。精神運動興奮或遲滯
。感覺疲倦及遲緩或不安
。出現無價值感或罪惡感
。難以集中注意力、思考、記住事物、或做出決定
。出現死亡或自殺的念頭

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29-30)

C029 員工全月出勤惟因作業疏忽被扣生產獎金以致工資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
C030 勞工受自雇客之服務費是否屬工資


C029 員工全月出勤惟因作業疏忽被扣生產獎金以致工資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六二○一八號函
一、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故事業單位發給勞工之各項獎金如屬該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其發放要件、發放標準及數額自可由勞雇雙方議定之,惟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二、另查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如勞工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雇主損害,在責任歸屬、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其賠償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而有爭議時,得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途逕解決,但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C030 勞工受自雇客之服務費是否屬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三年七月九日台八十三勞動二字第四三七二九號函
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且係由雇主發給者。依此,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非屬工資範疇,惟雇主以固定比率向雇客收取務費再分給勞工,與前開「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性質不同,應屬工資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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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27-28)

C027 外地津貼屬工資
C028 命令退休其當年度特別休假工資及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C027 外地津貼屬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十一月廿二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六九○二八號函
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定義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雇主按月發給勞工在外地工作之「外地津貼」,係勞工於外地提供勞務而獲得之報酬,應屬工資。



C028 命令退休其當年度特別休假工資及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九月十日台八十一勞動二字第三○七九一號函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備第三款規定:「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本案勞工因屆齡受雇主強制退休而終止勞動契約,已符合該款規定,故雇主應發給休未休三十日之工資。至於該所得於計算平均工資時應如何計入乙節,檢附本會77.9.19.台77勞動二字第二○六四九號函影本,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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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3日 星期二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24-26)

C024 每三個月固定給付之工作獎金是否屬工資
C025 按件計酬勞工因無充分工作量可請求資遣
C026 生產效率獎金屬工資


C024 每三個月固定給付之工作獎金是否屬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十一月廿五日台八十一勞動二字第四二○二六號函
查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是以事業單位每三個月固定給付之工作獎金,如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自屬工資。



C025 按件計酬勞工因無充分工作量可請求資遣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一月十六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三六二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按件計酬之勞工」係指勞工之工資中包含依完成工作量所致之工資,而此項工資之多寡,足以影響其生活可否維持者而言。上開情形之勞工,其雇主如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而影響其生活之維持時,自有該款之適用。



C026 生產效率獎金屬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五月十一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二四八九九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生產效率獎金如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不論是否屬於經常性,均屬前開規定所稱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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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21-23)

C021 雇主開始積欠勞工工資之前一日已繳足應繳墊償基金時,勞工即可申請墊償
C022 事業單位以勞工請公傷病假超過一定期間,年終考核予以列為丙等並未發獎金,是否牴觸法令疑義
C023 交通補助費是否所稱工資


C021 雇主開始積欠勞工工資之前一日已繳足應繳墊償基金時,勞工即可申請墊償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八二○二一號函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第七條所定「本基金墊償範圍以申請墊償勞工之雇主已提繳本基金者為限」係指雇主開始積欠勞工工資之前一日已繳足應繳墊償基金時,勞工即可申請墊償而言。



C022 事業單位以勞工請公傷病假超過一定期間,年終考核予以列為丙等並未發獎金,是否牴觸法令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三月十六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四五○八號函
勞工因職業災害治療休養,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公傷病,請假並無期間限制。在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並非勞工不願工作,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考核獎金之發給及晉薪之機會。



C023 交通補助費是否所稱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年十一月二日台八十勞動二字第二八七九○號函
事業單位依勞工居住地距上班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若非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並經與勞工協商同意,即非屬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於計算延長工時工資時無庸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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