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A總則(050~052)

A050 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委員會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
A051 依計畫補助或委辦之各執行機關其所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
A052 勞動基準法第三條所稱窒礙難行疑義



A050 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委員會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臺八十七勞動一字第○二四三一○號函
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委員會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係屬社會福利服務業,本會已於八十六年九月一日公告指定該業自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A051 依計畫補助或委辦之各執行機關其所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七月三十日臺八十七勞動一字第○三二五八八號函
凡由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所僱用之勞工,應有該法之適用,與僱用該勞工之經費來源無關。貴會補助或委辦之各執行機關其所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應視該機關是否適用該法而定。至於各執行機關之行業歸屬,請依其主要經濟活動認定或檢送相關資料,由當地縣市政府查明認定。
 
A052 勞動基準法第三條所稱窒礙難行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二日臺八十七勞動一字第○三六四七五號函
查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本法至遲於民國八十七年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但其適用確有窒礙難行者,不在此限。所稱「窒礙難行」係指同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所定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工作特性等有用該法窒礙難行之情形,惟不包恬適用該法致使成本增加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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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A總則(047~049)

A047 有關公務機關以工代賑僱用之清潔工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8 部分工時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疑義
A049 公營事業單位及公務機構進用之職務代理人身分


A047 有關公務機關以工代賑僱用之清潔工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四月十六日臺八十七勞動一字第一三四三五號函
凡係公務機構僱用之臨時清潔工,如其所擔任之工作與技工、駕駛人、工友及清潔隊員工作相同者,不論其僱用經費來源與目的,均應自八

十七年七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8 部分工時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五年十月十七日臺八十六勞動一字第一三九七三九號函
修正本會八十一年六月廿九日台八十一勞動一字第二○四三二二號函發布之「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實施要點」第七項勞工保險第三款為:

「部分工時勞保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基本工資者,其勞保投保薪資所得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有關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及童工

適用之投資薪資等級申報」。



A049 公營事業單位及公務機構進用之職務代理人身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四月十七日臺八十七勞動一字第○一三六○○號函
關於公營事業單位及公務機關,因應業務需要於有職務出缺時進用之職務代理人,其身分究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抑或「勞工」,應

視其依何種法令進用而定,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規定,如係依各項公務人員人事法令任用、派用、聘用、遴用者,即為「公務員

兼具勞工身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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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日 星期三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A總則(045~046)

A045 指定保險業等十行業及法律及會計務業(律師、會計師除外)之工作者、國防事業非軍職人員等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6 關於公機構僱用之臨時工,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5 指定保險業等十行業及法律及會計務業(律師、會計師除外)之工作者、國防事業非軍職人員等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十月三十日臺八十六勞動一字第○四七四九四號公告
一、指定左列各業及工作者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一)保險業
(二)不動產業
(三)廣告業
(四)設計業
(五)商品經紀業
(六)顧問服務業
(七)租賃業
(八)其他工商服務業
(九)個人服務業
(十)電影片映演業
(十一)法律及會計服務業(律師、會計師除除外)之工作者
二、指定國防事業非軍職人員之工作者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6 關於公機構僱用之臨時工,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一月五日臺八十七勞動一字第五六四一四號公告
查本會已於去年九月一日公告指定公務機構技工、駕駛人、工友及清潔隊自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故凡於公務機構擔任技工

、駕駛人、工友及清潔隊員,均應依該法規定辦理。至於按日計酬臨時僱用人員,如其所從事之工作與上開人員工作相同,即屬上開該等人

員範圍,應適用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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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A總則(042~044)

A042 指定銀行業等三行業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3 指定電影工業、信託投資業等二行業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4 指定金融及其輔助業等行業及醫療保健服務業(醫師除外)之工作者、國會助理、公務機構技工、駕駛人、工友與公務機構清潔隊員等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2 指定銀行業等三行業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五年十二月四日臺八十五勞動一字第一四六七三二號函
一、指定左列各業自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一)銀行業。
(二)加油站業。
(三)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二、其他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各業,應請及早準備。


A043 指定電影工業、信託投資業等二行業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三月十八日臺八十六勞動一字第○一○九三四號公告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八款辦理。
二、指定電影工業自「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八十五年十二月廿一日第六次修訂公布實施之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4 指定金融及其輔助業等行業及醫療保健服務業(醫師除外)之工作者、國會助理、公務機構技工、駕駛人、工友與公務機構清潔隊員等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九月一日臺八十六勞動一字第○三七二八七號函
一、指定左列各業及工作者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一)金融及其輔助業
(二)資訊服務業
(三)觀光旅館業
(四)信用合作社業
(五)證券業及期貨業
(六)國際貿易業
(七)汽車零售業
(八)綜合商品零售業
(九)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
(十)國會助理
二、指定左列各業及工作者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一)社會福利服務業
(二)醫療保健服務業(醫師除外)之工作者
(三)公務機構技工、駕駛人、工友
(四)公務機構清潔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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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A總則(039~041)

A039 事業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依事實認定
A040 指定電影片製作等適用勞動基準法
A041 指定電影片製作業等適用該法


A039 事業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依事實認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十月時九日臺八十一勞動一字第三四九一八號函
一、本會八十一年七月廿一日台八十一勞動一字第二三五一六號公告指定其他凡用發動機器從事製造、加工、修理、解體之事業適用勞動基準法乙節,係指各行業中如符合上開指定範圍者,即應適用該法,並不受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中行業所屬之限制。
二、事業單位應否適用勞動基準法,仍請依前開公告事項之規定依事實認定之。

A040 指定電影片製作等適用勞動基準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七月廿一日臺八十一勞動一字第二三五一六號公告指定左列各業適用勞動基準法:
一、電影片製作業。
二、電影片發行業。
三、汽車修理保養業。
四、電器修理業。
五、機踏車及自行車修理業。
六、洗染業。
七、其他凡用發動機器從事製造、加工、修理、解體之事業。


A041 指定電影片製作業等適用該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七月廿九日臺八十一勞動一字第二二八八八號函
為配合動員戡亂時期之終止,「廠礦工人受僱解僱辦法」即將廢止;本會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八款規定於81.7.21.台八十一勞動一字第二三五一六號公告,指定電影片製作等自即日起適用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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