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A總則(009~012)

A009生產效率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A010職務津貼、眷屬津貼及特別津貼是否屬工資疑義
A011外地津貼是否屬工資疑義
A012伙食代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A009生產效率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五月十一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二四八九九號函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生產效率獎金如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不論是否 屬於經常性,均屬前開規定所稱之工資。

A010職務津貼、眷屬津貼及特別津貼是否屬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二八九四號函
一、本案事業單位所發給勞工之職務津貼與特別津貼是否屬工資,本會同意貴處所擬意見。
二、至於眷屬津貼是否屬工資,請依本會七十九年四月二十日臺七十九勞動二字第八五六九號函辦理。
本處意見:
其中職務津貼、特別津貼二項,均屬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應屬工資。至眷屬津貼部分,並非每人每月皆可領得,是否屬勞動基 準法第二條所稱工資,滋生疑義,爰請明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九年四月二十日臺七十九勞動二字第○八五六九號函
所詢「眷屬津貼」,如非勞工因工作而給付之薪酬,除勞僱雙方另有約定外,於計算加班費及退休金時可不併入

A011外地津貼是否屬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六九○二八號函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定義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故雇主按月發給勞工在外地工作之「外地津貼」,係勞工 於外地提供勞務而獲得之報酬,應屬工資。

A012伙食代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九三號函本案既經中區勞工檢查所查復該公司與勞工約定,若勞工於廠內用膳,並不自其薪資內扣除伙食費,但若勞工不在廠內用膳時,卻發 給伙食代金,足見並非由勞工自行負擔,而係勞工為受僱從事工作而與雇主於勞動契約中所約定者,係構成工作報酬之一部分,故應 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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