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07~008)

C007 勞工原已同意於假日出勤,嗣後請事、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工資如何發給
C008 勞動契約終止時,雇主應否發給勞工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工資疑義


C007 勞工原已同意於假日出勤,嗣後請事、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工資如何發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七月五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三五八四○號函
查「雇主使勞工於假日出勤工作,不論時數多寡,均使勞工無法充分運用假日,故勞工於假日出勤未達八小時者,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

日工資。」前經本會八十二年六月四日臺八十二年六月四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三二四三九號函在案。至於勞工原已同意於假日出勤,嗣後請事

、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除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日之工資如何發給,依勞工請假規則中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C008 勞動契約終止時,雇主應否發給勞工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四四○六四號函
一、「查勞工之特別休假應在勞動契約有效期間為之,惟勞動契約之終止,如係可歸責於雇金之原因時,雇主應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之工資

。「前經本會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臺七十九勞動二字第二一七七六函釋在案。故當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尚未休完之特別休假如係勞工應休

能休而不休者,則非屬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雇主可不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之工資。
二、本會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臺七十九勞動二字第二一七七六號函所稱「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尚非僅以勞動基準法所列各終止勞動契約規定之條次為判斷,仍應就各款規定之情事依事實個案認定之,如年度開始雇主即強制勞工退休,致勞工未能有充分時間安排特別休假時,雇主應發給勞工未休完特別假日數工資。
三、本會七十七年一月七日臺七十七勞動三字第八三二○號函及內政部七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七十四臺內勞字第三五七二三○號函應停止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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