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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徑 保護權益
殷乃平/政大金融系教授
如果政府動作不夠快,我建議投資大眾可先循法律途徑要求凍結雷曼兄弟的在台資產,以保護自己的投資權益。
不過,因為雷曼兄弟的金融產品很多也很複雜,例如有的跟農產品掛勾,有的和歐元等貨幣掛勾,因此處理方式不盡相同,所以基金持有人或連動債持有人,也可先和雷曼台灣分公司人員坐下來談,聽聽他們的意見,能夠贖回最好,看看如何把損失減低至最小。
掌握資訊 了解危機
劉瑞華/清大經濟學系副教授
購買連動債的投資人要求償很困難,只能被動等待,除非當初承銷的銀行有疏失,未告知投資人相關的風險,政府才有可能介入協助。不過到底是投資風險還是銀行理專責任,不易界定,所以也不好處理。
未來像連動債這種創新的金融商品只會越來越多,而政府的反應都較慢,導致投資人對風險資訊的掌握不足,未來在制度上應有所補強。金管會應有機制要求承銷金融商品銀行,對投資者提供更充分的金融資訊和說明投資風險。
其實民眾的恐慌有一部分是來自對金融危機的不了解,只要資訊透明讓大家能了解危機產生的原因,就能重建投資人的信心。
Tag: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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