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9日 星期五

搶食消費券 業者邀南投旅遊及美食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6日電)政府即將於18日發放消費券,南投縣美食協會結合縣境餐旅業者,推出「消費券南投美食吃透透」優惠活動,邀請民眾持消費券到南投旅遊,並享用超值的圍爐年菜及伴手禮。

這項消費券優惠活動,由南投縣美食協會發起,計有埔里金都、竹山金竹味、鹿谷福林等餐廳、真好味商行、信義玉山酒莊、南投三元珍餅行、竹山璞園藝術坊、埔里正味馨公司、埔里金楙豐商號、18度C低恆溫巧克力工房,以及溪頭明山會館、日月潭富豪群飯店等10多家業者響應。

業者今天在金都餐廳舉辦聯合發表會,會場擺出一道道各家餐廳精心烹調的各式年菜,以及具地方特色的伴手禮,展現產品創意及魅力,期待在消費券發放後締造亮眼成績。


其中由金都餐廳國宴主廚阿宏師巧手設計的黃金鮑翅燉雞,由老雞母、日本大干貝、伊娜谷香糯米、冬筍、當歸、魚翅等熬煮3天2夜,再搭配火腿、豬腳等一起燉煮,是一道冬天極佳的溫補料理。


三元珍餅行展示流傳百年的白雪酥及牛軋糖等,山璞園藝術坊則秀出茶杯、杯盤、多功能茶匣等精緻竹藝品。埔里18度C低恆溫巧克力工房提供18台價值1萬元以上的摺疊腳踏車,給消費滿1000元的民眾摸彩。

南投縣美食協會理事長王文正表示,消費券大餅人人眼紅,年關將近,各地業者想盡辦法比別人「更超值」、「更優惠」,才有機會吸引消費者目光。


王文正指出,此次參與的業者,都提供至少9折的優惠,如一桌4000元的年菜,持3600元消費券就享受得到,更有原價8338元的2天1夜住宿旅遊,3600元即可成行,希望讓政府發給全民的大紅包變得更大,吸引更多人到南投旅遊、品嘗美食。

南投縣長李朝卿及埔里鎮長馬文君也到場為業者推出的產品代言。

李朝卿說,為搶消費券商機,有的縣市祭出樓房、土地等摸彩大獎,但那種獎只能一人獨得,要中獎比買樂透還難,南投縣雖沒有超大的獎項,但是通通有獎,只要持消費券到南投消費,至少都可享受到1成以上的折扣,歡迎民眾到南投過年,享受觀光休閒及美食。

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

一天湧進4萬通電話!消費券專線加到100線

18日就要發放消費券,這個3600元的紅包讓民眾很期待。不少人現在已經忙著問到底要怎麼領,這也讓消費券免費電話被打爆,短短一天就湧進4萬通電話,承接業務的中華電信只好趕緊訓練員工,把服務專線增加到一百線,希望能應付詢問人潮。



因為想問消費券的人實在太多了,讓這些線上客服員說到口乾舌躁。客服盧小姐說,「有些民眾會打電話進來打氣。(記者:說什麼?)很支持政府一些福利。」另一位客服張先生則說,「最多問的問題,就是領取的方式還有資格。」


客服員的桌上擺著水瓶,還有枇杷膏、澎大海等著隨時潤喉,因為消費券諮詢電話才開放第一天,短短十多個小時就湧進4萬通電話,平均一小時得接3800通;接線客服從20增加到60人仍不夠用,第二天乾脆增加到100線。


北中南大串聯,五十多名臨時招募的客服用視訊緊急受訓,只是人數大增,讓中華電信大喊吃不消。中華電信客服經理莊文明表示,「依照這樣子的電話量推估的話,我們大概要增加到三千萬人員的成本,當然虧啊,因為這個案子我們是1090萬得標,這樣子真的要虧很多錢。」


即使如此,但便民服務還是不能少,這個消費券諮詢熱線會一直開放到九月,就為了讓所有人都能順利領到這筆政府發的大紅包。(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曾瑋、陳建達)


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消費券專線塞車 經建會每日列十大問答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6日電)消費券即將在1月18日發放,昨天剛成立的0800-88-3600諮詢專線大塞車,今天仍是呈現忙線狀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每日將公布前一天的十大諮詢問題,新增解惑管道。

經建會官員表示,今天消費券諮詢專線每小時仍有逾3000通的電話撥入,目前已增加客服人員至70幾人,為有效抒解這幾天的高度諮詢需求,今天下午三點,客服人員將增加至超過100人,預期屆時可望大幅疏通專線打不通的狀況。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6日電)消費券即將在1月18日發放,昨天剛成立的0800-88-3600諮詢專線大塞車,今天仍是呈現忙線狀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每日將公布前一天的十大諮詢問題,新增解惑管道。

經建會官員表示,今天消費券諮詢專線每小時仍有逾3000通的電話撥入,目前已增加客服人員至70幾人,為有效抒解這幾天的高度諮詢需求,今天下午三點,客服人員將增加至超過100人,預期屆時可望大幅疏通專線打不通的狀況。

派駐在消費券諮詢中心的經建會官員表示,這兩天民眾打電話問的問題,其實都相當簡單,重複率也非常高,不外乎是問領取消費券應攜帶什麼證件、商家應如何兌現等,因此將整理每日前十大問題與答案,公布在經建會網站首頁的消費券專區,最新的十大問題預計今天下午將公布。

經建會呼籲,目前正值政策開跑的諮詢尖峰時刻,建議民眾不必急著在這兩天撥打電話,但若有特別緊急的問題,也可採取傳真方式 (02-2392-3600)洽詢,或可採電話留言方式、稍假時日再詢問,一樣可得到滿意答復。


消費券諮詢中心客服人員表示,這兩天民眾詢問度最高的問題,包括如何幫家人代領消費券,例如爸爸要幫兒子代領,兒子要先在代領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爸爸1月18日當天攜帶自己及兒子的身份證正本、爸爸自己的印章、及兒子已簽名的委託書,即可代領。


客服人員表示,沒帶通知單可否領取消費券,也為熱門問題,領取消費券必要的證件為身份證正本及印章,沒有通知單也可以領,若忘了帶印章則需蓋手印,但仍建議民眾攜帶通知單,上面有發放所等詳細資訊可參考。

客服人員表示,還有許多民眾詢問如何幫外籍配偶代領,有永久、依親居留證的外籍配偶都可領取消費券,但只有工作證的外勞則無法領取,例如先生要幫外籍配偶代領,需攜帶配偶已簽名的代領委託書、先生自己的身份證及印章、配偶的居留證,即可代領。980106

2009年1月5日 星期一

快領取消費券嘍!消費卷優惠分享

快領取消費券嘍!分享網友整理的消費券優惠廠商及提供之優惠項目,現在請各位分享吧! 消費卷優惠整理:

● 住宿:

★墾丁福華 (08)886-2323
消費券發放日起至4/15(春節期間不適用)
2人住房,含早晚餐以及下午茶,原價9000元,持消費券消費每房特價3600元。

★台北圓山飯店
(02)2886-8888
自消費券啟用開始
至 2009/9/30 為止
持3600元消費券,2人同行住麒麟廳客房1晚,送早餐2客,原價1萬890元

★高雄圓山飯店
(07)370-5911
自消費券啟用開始
至 2009/9/30 為止
持3600元消費券,2人同行可住宿2晚,原價1萬3200元


★台北西華大飯店
(02)2718-1188
持3600元消費券可入住1萬2000+10%元豪華客房,含2客早餐。
可預約,2009年1/23~2/8。

★華泰王子大飯店
(02)2581-8111
持3600元消費券可入住原價7800+10%的豪華客房2天1夜,
送楓丹廳自助早餐兩客(價值1040+10%),及旅行精緻沐浴組二組,發券日至3/31。

★長榮桂冠酒店(台北)
(02)2501-9988
持3600元消費券可入住8500元精緻客房,
另送 La Petite Cuisine 法式餐廳早餐2客(價值1162元),
及1500元福袋一只,2009年1/18至9/30。

★長榮桂冠酒店(台中)
(04)2324-2236
1.一泊二食專案,持3600元消費券入住高級客房,
含兩客早餐、兩客鄉村佳餚。
2.持3600元消費券可參加酒店4600元住房專案,
以上農曆春節不適用。

★君悅飯店昨宣布打出「一人付消費券、兩人住宿優惠」,
明年1月18日至2月底,3600元消費券可入住1萬4300元君悅客房,
春節期間入住更可享受客房升等,入住1萬8150元經典客房。

★高雄金典酒店憑消費券住房降至2折,
周日至周五持消費券入住原價1萬9800元旺角套房,當場只要3600元,還含2份早餐。
同時持消費券到各餐廳也有優惠,八五百匯?麗廳 140cm(含)以下兒童用餐免費,
朱力安小舖可持3600元消費券購買5000餐飲折扣券(午餐不適用)。
活動從消費券發放日起至98/4/30,可洽(07)566-1071。
每消費千元,業者還代捐百元給社福團體。

★台東紅葉溫泉已由台東娜路彎大酒店於11月底取得經營權,
並預計12月下旬重新開幕,為搶食消費券大餅,
娜路彎(089-239-666)推超值專案,
平日持3600元消費券可享原價9033元的豪華雙人套房、歐式早餐、飯店水療設施等,
還可享有紅葉溫泉泡湯及午餐,相當於4折優惠,
活動時間自消費券發放日起至明年6/30為止(不含農曆春節)。

★台中沐蘭 (04)2255-3678
發放日~2009年9月底止
(1/23~1/31不適用)
休息或住宿皆可享有當日現場折扣再打8折優惠,
原價1萬600元的總統套房,平日(周日~四)住宿6折,持券消費再打8折,只要5088元。


● 美容:
★IPSA
(02)2375-1666
發放日~售完為止(限500組)
用3600元消費券外加現金100元,就能買到價值6200元的去角質循環美肌組,
含包泥按去角質按摩霜 100g+角質調理液150ml+自律循環液125ml

★克蘭詩
(02)2773-1616
發放日起至明年1/31
憑消費券買原價3600元的新產品紅魔晶勻體精華2瓶,
送價值1550元的超V面膜25ml+小腹霜75ml+纖腹束腰帶+360元克蘭詩禮券。

★佳麗寶 0800-732-288
2009/1/9 ~2/1
買DEWS春節活動任1款特惠組(DEWS潤活精純露或DEWS精純提拉霜超值特惠組),
送DEWS精純提拉霜1瓶(價值830元)。

★瑰珀翠 0800-072-066
自消費券啟用至2月底
以下每組特價3600元
加贈手提袋
˙護手組原價5200元
(含250ml護手霜×2+100ml護手霜×2+50ml護手霜×2)
˙護膚組原價5000元
(含英格蘭花卉體霜+100ml護手霜×2)
˙薔薇組原價5160元
(含沐浴精×2+乳液+100ml護手霜+體霜+香皂×3)

★嬌蘭 (02)2777-1243
自消費券啟用開始
無期限
持消費券購買嬌蘭產品,不限金額,即可獲得1張法國嬌蘭尊榮服務卡,每人限領1張
˙憑卡即可享有下列服務3選1(需預約):
1法式按摩臉部護理1次 2快速彩妝1對1諮詢與完妝服務1次
3手部護理及法式油指甲彩繪1次

★歐舒丹 0800-087-654 98/1/18起
乳油木保濕雙效沐浴乳250ml+草本修護洗髮乳300ml+橄欖身體霜250ml
+馬鞭草節浴餅 28g +薰衣草媽媽保姆皂 125g(以上皆正品)+玫瑰護手霜15ml
+原木梳+旅行拖鞋組+TOTE包 原價4800元特價3200元 (限量1000組)

★LUSH 0800-333-580
自消費券啟用至2月底
˙LUSH禮盒內含指定商品,容量免費增加1倍。
˙持消費券滿3600元再送360元禮券

★CHIC CHOC 特惠組持消費券可享優惠,保養組部分,
買果氛化妝水+美容凝露+BabyTouch隔離霜,
送果氛化妝水40ml+沁潔霜 20g+水晶凍 20g+優格霜 20g+溶潔蜜 30g+美容凝露 8g ,
價值3805元,優惠價2860元,約7.5折。
彩妝組含甜心盒魔鏡+電眼星炫筆送星燦蜜口紅+baby星炫香氛撲,
價值2860元,優惠價1980元,約6.9折。



● 旅遊:
★名生旅行社
(02)2571-6090
發放日~2009年9月底止
持消費券報名明年2/1日起出發的日本線4天以上團體旅遊品,
即可抵扣消費券面額1.5倍的團費,每人每次限定使用1次、
消費券使用上限4000元,等於可抵用6000元的團費。


● 美食:
★麗庭莊園 0800-882-001
外帶年菜,持3600元消費券可購買原價5240元外帶年菜,
包含佛跳牆1份、港式蘿蔔糕1份、XO醬2罐,12月起預購,免運費,限100份。

★六福客棧
(02)2507-3211
即日起~ 2009/1/23
推出3600元消費券年菜外帶專案,即日起到明年1/23,只
只要預訂年菜,包括一品佛跳牆、明爐烤全雞、幼筍滷封肉、乾煎大白鯧等菜色,
可享8折優惠。

★台中通豪飯店 (04)2295-6789 發放日~98/9/30
持3600元消費券可購價值超過4600元的年菜組合。

★台中市裕元花園酒店只要持消費券住宿或用餐,
可省128元到6080元不等,
其中到阿一鮑魚用餐可享用餐3600元再送3600元折價券,
使用期限到明年3月底止。

★台中亞緻飯店28樓「異料理」、46樓「頂餐廳」餐廳,
推出「滿千送兩百」優惠,
過年期間一家4口到飯店使用消費券圍爐,滿萬元就送2000元,
等於「吃圍爐送下午茶」,優惠到 5月31日 止。

★AoBa 青葉台灣料理
微風店 (02)8772-1109
安和店 (02)2700-0009
中山店 (02)2571-3859
發放日起至明年9月底
凡持消費券消費,可以8.5折享用原價4300元超值AoBa精選套餐。
(春節除夕至初四、母親節、父親節不提供)


● 生活:
★雲品酒店 Lulu SPA館
(049)285-5500
發放日起至明年6月底
60分鐘SPA課程,2人同行,原價7600元,
持消費券3600元消費,即可享受雙人課程,現省4000元,
並贈價值300元的原木梳及300元商品優惠券

★生活工場 0800-018-598
消費券發放日起至9/30
生活工場店內所有商品都可以消費券購買,
持200元消費券可買250元商品,500元消費券可買650元。

★桃媽媽家事管理
(02)2778-3953
98/2/2~98/3/31使用1份3600元消費券可享2人4小時清潔服務,
原價4000元。前20名預約送 3M 萬用去漬劑,市價280元。

★健康人生連鎖藥局將推出保健品禮盒特惠組,
超值組合價格在5000元以上,
持消費券的人只要用3600元就能把價值5000元以上的商品帶回家,
等於是打了近7折的促銷價。
此活動預計從明年1月初開跑,持續到農曆年間


● 流行:
★PIZZA CUT FIVE
(02)8698-3005
消費券發放日起至9/30
持消費券購買T恤,一律2件1680元、3件2280元。
第4件至第6件每件只要680元。


● 其他:
★彩虹 3C (02)2396-8365
1/18~售完為止
使用2份7200元,即可帶回2.7吋800萬畫素三星數位相機 i8,
原價1萬0990元,並加贈1GB隨身碟。
使用1份3600元消費券,即可帶回三星2GB掌中精靈MP3 YA-S3QL,
原價3800元,並加贈1GB隨身碟。"

2009年1月3日 星期六

南山人壽面面觀,勞資糾紛、勞資爭議釋義、協調,勞基、勞務代理。─ 留言版

【純服務,不推銷】

免費各家保單利益解釋、孤兒保單服務。

勞資爭議協調、釋義,職災理賠服務。

服務內容,與方法如下‧‧‧‧


請問,萬一需要醫療理賠的時候,您知道可以得到哪些的給付項目嗎?

請問,萬一意外發生的時候,您知道您可以如何爭取得到哪些保障嗎?

我們提供了,保單利益檢視服務,孤兒保單建議服務

假設,您到現在還是一直在繳保費,可是卻不曉得自己保的是那些保障,但,如果您的保險服務員還再替您服務,很恭喜您有個負責任的保險從業員,並請您找個時間與您的保險服務員連絡。檢視清楚您的【保單利益】。

基本上,保單大約二至三年都要拿出來看看,確實的檢視,才會【有保有險】【錢花在刀口上】。

但如果您的保單已經沒有人服務了,已變成【孤兒保單】,那麼,您可以考慮與我們連絡,我們將誠心誠意的為您服務,除了檢視您的【保單利益】,也會順付上該補強的區塊,讓您瞭解。

本團隊確實是免費的服務,不做任何推銷,或許您不相信,但我們確實是這樣一路走來,建立口碑。坦白說,藉由服務您的保單,我們讓新進的同仁,學習規劃一份合宜的保單,單純只是「利人,又學習」的方式。

另一方面

我們提供了,勞動基準法釋義,勞保疑慮、勞資糾紛、勞資爭議協調、釋議及處理,職災理賠爭議及處理,勞保年金、國民年金各項問題解釋及處理,人力資源管理,企業或工廠各項制度規劃,行政訴狀代擬。

簡單的說就是,勞基、勞務代理人

基本上大多免費服務,但如是較大的爭議或訴訟請願,視各案酌收費用。

如果您有以上的任何問題,歡迎您來信,或使用留言版悄悄話、暱名方式與我們聯絡,我們將竭誠歡迎您的來信。

來信或留言內容必填項目:

一、基本資料:(1.姓(不一定要名)2.出生年次(不一定要月日)3.戶籍或居住縣市(只需要縣市名,不用地址)4.聯絡方式(Email或MSN皆可,但如方便留下電話,處理方式將越準確且越快速,重點是三者一定要留一樣,否則將無法為您服務)。

二、需要服務之項目:請詳細註明問題內容,我們將越能瞭解狀況盡速處理。

三、如有上述未提及之重要事項,將在接觸後,再行恰談。

本站服務信箱為:indemnity@livemail.tw
本站服務MSN為:indemnity@livemail.tw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19~20)

A019 未加入勞工保險而申請墊償之勞工應否予以墊償疑義
A020 停工期間工資是否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墊償範圍


A019 未加入勞工保險而申請墊償之勞工應否予以墊償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八六三八號函
關於未加入勞工保險申請墊償之勞工應否予以墊償,請依本會八十一年一月七日臺八十一勞動二字第三四七一七號函辦理。另事業單位負責人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二款之定義,係屬該法所定之雇主,應不得墊償,至於其他業務主管人,請查明其與事業單位是否為委任關係,如是,亦不得墊償。



A020 停工期間工資是否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墊償範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二三三三五號函
事業單位停工期間,勞資雙方議定之薪資,於事業單位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是否為積欠工資墊償基本墊償之範疇乙案,應依本會八十二年四月九日臺八二勞動二字第一七九八七號函釋辦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四月九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七九八七號函
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同法第二十八條所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係用於墊償勞工因工作而被積欠之工資,故如停工期間非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不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墊償範圍。





Tag:勞動契約,勞資糾紛,人力資源管理,公司規章及薪資規劃,退休規劃,理財規劃,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顧問,保單健檢,南山人壽,個人及公司避稅

2009年1月2日 星期五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18)

C018 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

C018 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九月十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五四二六五號函
一、勞工於延長工作時間後可否選擇以補休取代領取延長工時工資疑義,請依本會七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臺七十九勞動二字第二二一五五號函辦

理。

二、內政部七十六年二月十日七十六臺內勞字第四七六九三六號函應停止適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臺七十九勞動二字第二二一五五號函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應發給延時工資,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已有明訂;至於勞工於延長工作時間

後,如同意選擇補休而放棄領取延時工資,固為法所不禁,惟有關補休標準等事宜亦當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決定。

內政部七十六年二月十日七十六臺內勞字第四七六五二六號函。

一、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規定,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如依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於法定正

常時間內有延長工作時間之必要者,雇金應依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發給延時工作工資,法有明定。

二、本案事業單位採補休方式替代工作工資,與前開規定不符難謂適法,不應採行。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九月十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五四二六五函規定前開函停止適用。



Tag:勞動契約,勞資糾紛,人力資源管理,公司規章及薪資規劃,退休規劃,理財規劃,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顧問,保單健檢,南山人壽,個人及公司避稅

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16~017)

C016 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勞工於休息日工作,是日工資應如何計給
C017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延長工時工資可否依勞動基準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給


C016 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勞工於休息日工作,是日工資應如何計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年八月十二日台八十勞動二字第二○四四四號函
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實施五天工作制,勞工於勞雇雙方協定之休息日工作,該日工時以延時工作計算,發給工資,內政部業以

七十五年七月十日(75)臺內勞字第四○五二三五號函釋在案;故該日工資之發給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規定辦理。至於在該日工時逾四小時以

上之部分,工資應如何計給,於該法未明定,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 惟不得低於前開規定。



C017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延長工時工資可否依勞動基準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五月四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二四○五八號函
查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後段但書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復依同法施行細則第三十條後段規定:「所稱其

他所定勞動條件,係指……加班費而言。」故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延長工時工資加給標準,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Tag:勞動契約,勞資糾紛,人力資源管理,公司規章及薪資規劃,退休規劃,理財規劃,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顧問,保單健檢,南山人壽,個人及公司避稅

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13~015)

C013 勞工於例假日出發前往外地參加訓練、講習……等,該日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C0014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於年度中離職,其離職時應否發給未休特別休假工資
C0015 勞工所申領之普通傷病給付,得否抵充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折半發給之工資疑義


C013 勞工於例假日出發前往外地參加訓練、講習……等,該日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八月十七日台八十一勞動二字第二六一九八號函
勞工於例假日出發前往外地參加訓練、講習……等,如該日並無工作事實,可依本會七十八年六月三日臺(78)勞動二字第一三三六六號函釋:「

勞工奉派出差或受訓,乘車時間,是否屬工作時間,法無明文規定。」辦理



C0014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於年度中離職,其離職時應否發給未休特別休假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七二二二號函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於年度中離職,其離職時應否發給未休特別休假工資,應依其當年度所擇特別休假之法令規定辦理。



C0015 勞工所申領之普通傷病給付,得否抵充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折半發給之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四月二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七五八六號函
有關勞工因普通傷病住院,所申領之傷病給付,雇主如已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代辦手續,則該項給付得抵充依勞工請假

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應發給之工資。
如勞工不願填具勞工傷病診斷書申請普通傷病給付,雇主得就原工資二分之一與傷病給付之差額給付之。
(勞工保險條例瑿行細則第五十八條)
第五十八條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領之保險給付,應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之請求,由投保單位先行墊付保險給付之一部或全部者,投保單位於墊

付後,得於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手續時,取得該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之證明,請求保險人將其墊付金額逕寄該投保單位歸墊,保險人並應於給付通

知表內註明之。
前項投保單位之墊付應交由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本人受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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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C工資(011~012)

C011 僱用部分工時勞,每日工時不定,是否可行,及其例、休日工資如何計給
C0012 勞工假日工作工資疑義


C011 僱用部分工時勞,每日工時不定,是否可行,及其例、休日工資如何計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六月一日台八十一勞動二字第一六一九八號函
關於僱用部分工時勞工,每日工時不足,是否可行及其如何適用基本工資之規定乙節,同意貴處所意見。至於其例、休假日工資可依平日平均日

給工資計給。台灣省勞工處意見: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本案事業單位僱用部分分勞工約定從事工作之時間較

法定正常工時為短自屬可行。至工資勞雇雙方議定不低於基本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亦屬可行。



C0012  勞工假日工作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六月二十日臺八十一勞動二字第一七五○二號函
一、查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第三十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微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

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是以有關勞資雙方議定之工資計給標

準,除另有約定外,自應包含假日工資在內 而所稱工資加倍發給,係指除當日工資照給外,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工作者,另再加發一日工資所得

。前經內政部於主管勞工事務以七十五年九月十六日(75)臺內勞字第四三四六五二號函釋在案。
二、依此,勞工於休假日工作時,雇主應加發之一日工資所得,應以勞工當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當月依曆計算之天數計給;本會八

十一年三月十六日(81)勞動二字第○五六八九號函釋所稱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總額,不包含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及休假日因工作所計給之工

資。
三、本案雇主因勞工於休假日工作而發給之加倍工資,如不低於前開規定計算所得之數額,即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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